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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办(新)

岗位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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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办、校办职责范围
日期: 2021-12-07      信息来源:      点击数:

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、外事处合署办公。负责学校党务、行政、文秘、档案、外事、保密以及采购招投标等工作;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,检查、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决定。主要职责是:

1、负责全校的工作计划、总结、大事记、请示、报告、决定、通知、通报、会议纪要等文件的起草、印发工作。

2、督促各部门制订学年、学期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,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。

3、协助党委书记和校长组织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和全校性党政工作会议,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,检查督促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。

4、负责做好上级机关、职能部门等来文、来函的收文、登记、分阅、分办、协办、督办、归档保管以及信函、公文、机要文件等的上报、传递工作。

5、负责审核以学校和学校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、信函等,负责这些公文的编号、付印、校对、盖章、收发、归档工作。

6、负责协调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,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及学校党、政各项决议,并将掌握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给校领导。

7、负责全校办公设备的计划和调配工作,负责全校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,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、分编、电脑存储、材料装订、保管、借阅等工作。

8、负责党、政印章的管理、使用及保密工作。

9、协助校领导做好接待、受理群众来访、来信的工作。

10、统筹学校的国际交流、出国(境)参观访问及培训等外事工作。

11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采购管理的政策法规,制定学校采购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;

12、负责学校车队及公务车辆的安全、调度、使用及管理工作

13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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